索引号 | XXGK/2016-5270 | 文号 | 乾政办发〔2016〕62号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无 |
标题 | 乾政办发〔2016〕62号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网络舆情信息受理反馈工作规定的通知 |
乾政办发〔2016〕62号 bet20365网址办公室 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 网络舆情信息受理反馈工作规定的 通 知 城关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特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和《政府网络舆情信息受理反馈工作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bet20365网址办公室 2016年9月22日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机关各部门、街办、各镇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逐步建立健全行政监督与群众监督、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政务公开监督体系,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实现工作的透明、廉洁、高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机关各部门、街办、各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第三条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纳入机关各部门、街办、各镇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之中。 第五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的主要内容: (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情况; (二)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和方式、方法、结果的公开情况; (三)服务承诺兑现情况; (四)对群众来信来访及投诉的办理情况。 第六条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实行量化标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公开内容符合规定,要求具体;公开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监督机制健全,责任追究落实;投诉处理得当,群众评价满意。 第七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结果评定,分为“优”、“良”、“一般”三个等次。凡列入“一般”等次的,由分管领导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第八条 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考核方案,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部署;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15天向被考核部门、街办、镇发出考核通知; (三)被考核部门、街办、镇接到考核通知后,按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书面材料; (四)考核小组进行实地考核。在考核基础上,研究提出初步考核等次,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意见及结果通知被考核部门、街办、镇。 第九条 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部门、街办、镇,给予表彰;对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予以奖励;被评为一般等次的部门、街办、镇,通报批评,主要负责人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联席会议是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议事协调机构,其机构组成、主要职责和议事制度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 (一)联席会议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召集人。成员单位有县政府办、信息中心、发改局、监察局、考核办、联合督查室、档案局、保密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住建局、安监局、统计局、药监局、环保局、物价局等政府部门,县政府办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如工作需要,可以适当调整其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信息中心主任担任。 (二)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息中心。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下设联络员工作组,由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1名干部组成。 二、联席会议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指导、协调、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促进各部门、各单位间的协作与配合。 (二)组织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评议和监督检查,对执行《规定》不力的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研究全县政府信息公开中的重要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四)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一)政府办: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 (二)监察局:协同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行政监察。 (三)考核办:负责全县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责任考核。 (四)政府督查室:协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督查。 (五)法制办:负责指导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工作。 (六)保密局:协同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七)档案局:负责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的运行维护,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八)信息中心:具体承担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考核等日常工作。 (九)发改局:负责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的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核或审批,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十)财政局:负责将县政府信息公开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对该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是联席会议的日常办事机构,在联席会议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根据联席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问题的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设,为联席会议决策提供参考。 (三)督促检查联席会议决议或确定事项的落实,及时通报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决议的执行情况。 (四)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责成有关责任单位办理,并督促检查。 (五)对违反《规定》的事项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联席会议审议。 (六)承担联席会议会务的组织工作,起草有关文件,编发“会议记要”、工作简报。 (七)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指导,组织各部门和单位间相互交流,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八)召集联络员工作会议,通报有关情况,布置工作任务。 (九)完成联席会议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联席会议制度 (一)会议召集。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全体成员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全体成员会议或专题会议。必要时可安排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外的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全体成员会议、专题会议由联席会议负责人召集,会议议题和出席人员由联席会议主任或副主任审定。 (二)议题内容。县政府领导交办和因工作需要需经联席会议审议和决定的工作任务;联席会议负责人决定提交联席会议讨论研究的重要问题;各成员单位向联席会议提出,需经联席会议研究和审批的重要事项;其他需联席会议协商解决的问题。 (三)文件印发。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起草,报请联席会议负责人审定后印发。 (四)成员管理。因工作变动等原因,联席会议组成人员或联络员需作调整的,由成员单位确定后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政府网络舆情信息受理反馈工作规定
第一条 为搭建政府与群众网上交流的公共平台,倾听群众呼声,掌握社情民意,促进政府决策科学、民主、高效,更好更快地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满足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共建和谐,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网络舆情是社会舆情在互联网空间的映射,是社会舆情的直接反映。本规定所称的网络舆情信息是指县内、县外各类组织及民众通过互联网反映的事关乾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种信息,事关政府工作的各种建议和意见,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包括群众诉求信息。
第三条 网络舆情信息的收集受理反馈工作由县信息中心负责,各镇办、县政府各相关部门支持、配合。
第四条 网络舆情信息的收集由县信息中心设专人负责。收集范围包括事关乾县经济社会发展及公共服务相关的信息,重点放在社情民意方面,尤其是群众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 定期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归纳整理,建立舆情信息档案。注意层次性,关注利益性,定期总结分析,发现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
第六条 一般性的网络舆情信息和网络舆情分析由县信息中心通过《网络舆情批办单》或其他形式向县政府领导定期报送,重要的网络舆情信息和相关研判向县政府领导即时报送。报送的范围为县政府县长、各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第七条 对群众在网上反映的问题由县信息中心根据县政府领导批示意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网络舆情批办单》进行跟踪催办。重要网络舆情信息,提交县政府相关会议研究解决。
第八条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网络舆情事项受理工作,明确领导和工作责任。对舆情事项要实事求是、快速开展调查,如情况如实,要及时处理,做到不回避、不护短、不推诿。确因条件限制无法马上解决或得不到根本解决的,要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一般要在5—10个工作日内报给县信息中心。
第九条 要建立和畅通网络舆情通道。县信息中心要在各类网络媒体上通过发帖、互动等方式积极引导网民发表积极、健康、中肯的建议和意见。要加强政务公开网建设,开辟和畅通群众通过网络反映建议、意见的渠道。
第十条 要做好网络舆情的及时反馈。县信息中心要通过网络及时向群众反馈舆情事项受理情况信息,解答好群众通过网络反映的诉求,增强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信任,近而支持政府工作。
第十一条 要将网络舆情办理情况纳入政务公开考核,县政府定期通报,对处理、反馈舆情信息不及时、不得力的单位,尤其是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二条 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信息编辑:[余乃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