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XGK-2018-002719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无 |
标题 | 乾县2018年1季度城镇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
据乾县城镇住户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18年1季度乾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96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12元,增速8.3%,在全市排名第六。其中:工资性收入人均4006.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7%;经营净收入人均1648.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1%;转移净收入人均1999.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9%;财产收入人均310.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1%。
2018年1季度城镇居民收入呈现增长态势,增资点有以下几方面因素:
一、工资性收入人均4006.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7%。
工资性收入是居民收入的重头,占可支配收入的50.3%。增加的主要因素有:
1.一季度行政事业单位发放第十三月工资人均3000元左右。
2.冬季取暖费较上年人均增加1500元左右。
3.受2016年下半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干部普调及行政单位干部职级并行月人均增长400元左右,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干部工资改革人均月增加350元左右。
4.乾县行政单位从2016年12月份发放车补月人均600元左右,乡镇干部津贴从五月份起执行月人均450元左右。5.市管驻县单位年底发放市级创文奖励工资8000元左右。
二、经营净收入人均1648.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1%
1.随着经济的稳定发展和进一步完善,各项改革政策的不断深入,乾县的农家乐、牡丹园、大唐小镇旅游开发增加了城镇居民的就业机会,吸纳了更多人员就业,进一步带动了经营收入的增长。
2.在城镇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居民消费观念、消费档次也已提高。居民外出旅游、娱乐服务已成常态从而拉动交通运输业,旅游娱乐业的经营收入稳步增加。
3.生活节奏越来越紧,各种快餐店,餐饮服务,批零贸易相应增加。
三、转移性收入人均1999.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9%。
1.一季度冬季取暖费人均较上年同期增加1500元左右。
2.高龄补贴人均增加10元左右。
3.2016年下半养老退休工资人均增长400元。
4.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金有所提高。
5.随着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春节期间小孩的压岁钱及老人的赡养收入大幅增长。
四、财产净收入人均310.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1%。
1.城镇居民的投资理财意识不断增强,随着灵活多样的理财产品不断涌现,保险、理财分红等收入成为财产性收入的新途径。
2.可支配收入持续增加在支出后有所结余,储蓄性存款增加使得利息收入不断增加。
3.房价的不断上涨、农民进城务工、陪读对租赁房屋需求较大,每平方米月增长0.46元,拉动了出租房屋净收入的增长。 (刘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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