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邪教裹挟的人员介于普通群众与痴迷邪教人员之间,如果及时有效地开展教育转化工作,能够帮助他们悬崖勒马,避免在邪教泥潭中越陷越深,为全社会开展反邪教斗争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群众基础。因此,对被邪教裹挟人员的教育转化,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帮教志愿者作用,工作需要讲究方式方法,集中体现在七个方面。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邪教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不断拉拢他人入伙是他们的必然选项,群众受其蒙蔽也是在所难免。作为善良的群众而言,他们也并非有心为恶,只是自身受到困扰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被邪教组织拉下水,他们本身就是受害者,更何况他们还没有走向痴迷,而是处在被裹挟状态。因此,要用客观地眼光看待被裹挟的群众,真心实意地去帮助他们,而不是带着指责、批判、监管的心态去开展教育转化工作。客观地看待被裹挟的群众,避免人为地将被裹挟人员推向对立面,增加教育转化工作难度,这是被裹挟人员教育转化工作第一个需要注意的地方。
二是坚持“不贴标签”的原则。教育转化是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转化工作人员容易给被裹挟人员贴上“邪教人员”的标签,然后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开展教育转化工作。实践证明,给被裹挟的人员贴上标签,一方面容易降低帮教干部对他们的转化认同,另一方面容易强化他们对自己邪教身份的认同,不利于教育转化工作有效开展。对于被裹挟人员,把他们看成步入误区的群众,帮助他们看清邪教本质,找到解决具体问题的办法即可,这是被裹挟人员教育转化工作第二个需要注意的地方。
三是坚持“平等沟通”的心态。尽管被裹挟人员参加了邪教组织,参与了邪教非法活动,但毕竟还没有具体的犯罪行为,从本质上讲是帮教干部的服务对象,而不是依法严管的对象,彼此之间仍是平等的。开展被裹挟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应由帮教志愿者与他们共同探讨,在平等沟通的基础上,帮助他们把邪教本质认清、找准上当受骗的根源所在,明确表示退出邪教组织。因此,帮教干部尽量避免以“管理者”的身份出现,而是要强化“服务者”的身份,采取平等沟通、相互分享、积极探讨等方式,共同解决被裹挟人员的思想问题。
四是坚持“融合帮教”的模式。把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纳入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要内容,与宣传党的大政方针政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精准脱贫、农村合作医疗等结合起来,将被裹挟人员与普通群众组织在一起,通过会议、交流、评议等方式,把反邪教知识特别是识别防范邪教知识融入其中,引导他们共同讨论邪教本质,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具体困难,传播和弘扬社会正能量,在相互影响中使被裹挟人员得到教育转化,力争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是坚持“上门帮教”的方式。在“融合帮教”的基础上,帮教干部通过治安巡查、上门走访、社会调查、入户慰问等方式,深入被裹挟人员家中,面对面地开展思想引导工作,帮助被裹挟人员了解社会发展大势、党的惠民政策、邪教组织行骗伎俩、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等,引导被裹挟人员看清为何加入邪教组织、加入的动机是什么、继续痴迷的后果等,增强脱离邪教组织的信心和勇气。根据被裹挟群众思想认识情况,可以多次“上门帮教”,深入开展思想交流,同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直至被裹挟人员彻底转化。
六是坚持“破立同步”的方法。帮教干部在与被裹挟人员交流时,要采取“破立同步”的方式进行,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一方面,以典型案例揭露邪教本质,让他们看到邪教组织的荒唐可笑。比如,“门徒会”鼓吹“祷告治病”,他们的第二任主执蔚世强却因肝病死,死亡时才40岁。另一方面,针对被裹挟人员入教动机,帮助他们破除迷信心理,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引导他们树立勤劳致富观等。通过“破立同步”的方式,帮助他们在认清邪教本质的基础上,在现实生活中树立起新的希望。
七是坚持“解决问题”的根本。普通群众参加邪教组织,通常抱有一定的动机,要么为了“消灾避难”,要么“追求健康”,要么贪图“蝇头小利”等,这些问题需要帮助他们通过正确的方式解决,使正常的需要得到基本满足。被裹挟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要立足解决问题这个根本,着眼于他们的正常需要,帮助他们建立科学的自然观、健康观等,建立起完善的社会支持系统,使他们的具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从而阻断他们对“门徒会”邪教组织的希望。
综上所述,被裹挟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由基层党组织牵头,通过群众工作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向广大群众宣传反邪教知识,帮教干部坚持“上门帮教”的方法,多次“一对一”做思想工作,与被裹挟人员共同交流,相互探讨,帮助他们认清邪教本质,认清自己为何会被裹挟,帮助他们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具体问题,使他们的心灵困惑得到释然,现实生活中看到希望,具体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最终坚决脱离邪教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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