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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纪委监委“十个严禁”严明端午节纪律规定
发布时间:2018-06-15    点击次数: 次    发布机构: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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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节日端午将至,为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巩固纠正深化“四风”成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乾县纪委监委明确“十个严禁”,划出纪律红线,警示党员干部洁身自好、廉洁过节。

“十个严禁”即: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节礼;严禁下级以过节名义向上级送粽子、礼品、宴请等活动;严禁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等福利;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借机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违规收送电子红包、礼金等;严禁在高档小区、写字楼“一桌餐”接受吃请和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借用、租用车辆;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端午假期聚众赌博、酒后驾车;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县纪委监委要求,各镇办、各部门党委(组)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对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早处置,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端午假期,县纪委监委将在过节期间开展明察暗访,对违反“四风”和“十个严禁”的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决不姑息。(董昌辉)

监督举报电话:029---3552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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